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5年度计量器具及部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计量器具及部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WNXRNYYSBK-20250721。
(四)采购预算:16.9万元。
(五)项目联系人:祖老师(18786647480)。
(六)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海边街道乌撒大道12号。
二、服务内容
(一)采购内容:计量器具及部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清单(附件1)。
(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校验,20个工作日内,出具有效的检定/校验报告(包括校准标签张贴),服务期:1年。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检测、校准机构,提供参与本项目单位有效的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必须通过CMA认证,确保检测能力符合标准。实验室认可(CNAS):对于校准项目,需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证明其校准能力符合标准(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二)特殊要求。
1.强制检定:由供应商独立完成或供应商协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来院完成检测(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承诺书);
2.非强制检定:由具备CNAS或CMA资质的供应商独立进行,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中。
(三)服务能力要求。
1.现场检测能力:需能在医疗机构现场完成校准,部分设备需送检;
2.技术人员资质:参与单位须拥有确保完成本次比选项目服务的专业人员队伍;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采购黑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宜
(一)凡有意参加者,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1日,通过现场或电话等方式将以下资料提交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办公室:
1.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检定、检测、校准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承诺函原件(附件2)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承诺书。
五、响应文件递交事宜
(一)响应文件递交内容。
1.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提供检定、校准等相关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4.提供合同履约期限中的时效性承诺函;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承诺书(需包含检定时效);
6.报价表(附件3);
7.供应商提供近2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3份;
8.其他资料。
(二)提交方式:比选开始前,现场提交。
(三)以上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1份),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封条处加盖公司公章,密封提交。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不参与比选。
六、比选事宜
(一)比选时间:2025年8月1日下午14时30。
(二)比选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z-changlong.net.cn/)上发布信息。
附件1.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计量器具及部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清单.xlsx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报价表(模板)
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8日